“夜钓”不可为德阳经开区开展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时间:2022-04-30 来源:德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钓期”,全省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为严格落实禁钓期禁钓工作,4月28日晚,德阳经开区禁捕办组织农办、公安分局、执法局经开区大队、动监所、街道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十年禁渔联合执法行动,德阳市禁捕办相关负责同志全程参与指导执法。
联合执法组沿旌湖两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制止违反“禁钓期”规定的垂钓行为,讲解“禁钓期”规定,登记暂扣垂钓渔具,引导其遵守长江“十年禁捕”政策要求。同时,沿湖宣传《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和非法捕捞典型案例,讲解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政策,引导市民共同保护旌湖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15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制止违规垂钓行为17起,暂扣渔具20件。
通过联合执法,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了长江十年禁捕工作,知晓了禁钓期全面禁钓的规定,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
(作者:农业农村局网站管理员)
原文链接:http://nyj.deyang.gov.cn/xfggzdt/163818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