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共抓大保护助推禁渔令走深走实
时间:2022-05-18 来源: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2022年5月9日下午,在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的共同监督见证下,唐某某、欧某等3人在顺庆区双桥镇境内嘉陵江支流芦溪河放流了价值1万元的白鲢鱼苗67680尾。2021年12月12日,唐某某、唐某某、欧某等3人相约从南充市蓬安县到南充市顺庆区双桥镇境内捕鱼。当晚7时许,李某某驾驶小轿车到达双桥镇境内嘉陵江支流芦溪河,唐某某、欧某持锂电池及自制电鱼工具在芦溪河电鱼,李某某在岸上等待。经群众举报,执法现场挡获李某某,但唐某某、欧某逃离现场。次日,唐某某、欧某到公安机关投案。经称重,三人捕获渔获物白条、蒙古红鲌、鲫鱼、乌鱼等渔获物共重3.57KG。2022年3月,南充市顺庆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案件进行了渔业经济损失认定,并出具了生态修复方案。经认定,唐某某等三人用电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造成嘉陵江渔业资源直接、间接损失共计9724元。渔政、公安、检察人员向唐某某等3人释法说理、宣讲公益诉讼制度,3人表示愿意履行渔业生态修复责任。
长江流域“禁渔令”实施后,南充市顺庆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4次,协助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办理涉渔公益诉讼28件,督促违法行为人开展生态修复放流鱼苗共计30万余尾,有效的修复了嘉陵江天然渔业资源。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chong.gov.cn/Item/568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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