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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成功举行“促乡村振兴·民法典进农村”暨设立“农业普法超市”签约仪式活动

时间:2022-05-27 来源: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5月20日上午,由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与泉州市司法局共同主办、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司法局承办的泉州市“促乡村振兴·民法典进农村”暨设立“农业普法超市”签约仪式活动在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委会隆重举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陈建兴、泉州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王佳艳、梅山镇镇长施能利等领导参加此次活动。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陈建兴、梅山镇镇长施能利讲话

  活动中,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陈建兴指出:设立“农业普法超市”,是抓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创新举措,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通过打造农资服务平台,利用网点优势、队伍优势,为周边群众提供惠农便民服务,及时收集和反馈群众法律需求,引导群众用好公共法律资源,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积极带动周边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凝聚推动农村普法的合力。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苏惠莲为泉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法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

  

  ▲农业普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泉州市首批“农业普法超市”授牌

  活动还进行了农业普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及泉州市首批“农业普法超市”授牌仪式,到场领导为南安市16家农资企业代表授牌。

  

  ▲民法典宣传册及农业法律法规已走进首批“农业普法超市”。

  设立“农业普法超市”,在全省属于首创,开辟了农村普法新阵地。“农村普法超市”集聚多种功能于一身,不只是简单的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资料,还会通过开辟农业普法宣传角、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农资安全小常识讲座等活动,提供不同的法律服务,满足农民群众多元的法治需求,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有效解决群众找法难的问题。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均在筹备建立“农村普法超市”。

  

  

  

  活动结束后,现场还举行了法律咨询活动。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泉州市司法局、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司法局、梅山镇党委、政府以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重点,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如何辨别假劣农资等实用的政策规定和法律知识,对民法典物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解答和宣传教育。活动当天,共发放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单、宣传册65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20人次,赠送书籍55册。

  今年以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推行农村普法“12345”模式(一套指导性文件、两支队伍、三大载体、四种形式、五个重点),统筹推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法律明白人”等各项工作,将普法宣传与乡村振兴等大政方针紧密结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普法队伍、普法阵地、普法内容、普法方式等方面下功夫,形成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特色普法品牌,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得到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原文链接:http://nyncj.quanzhou.gov.cn/xxgk/gzdt/202205/t20220520_27290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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