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检查组赴茶陵开展巡查检查
5月16日,由省农业农村厅、省人民检察院和株洲市农业农村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到茶陵县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巡查检查。
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三年行动”县乡两级部门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质量安全措施以及重点监测产品的生产管理隐患问题,深入茶陵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农兽药经营门店、农产品集贸市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重点监测产品生产基地,随机开展实地检查。在火田镇和思聪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查组仔细查阅了监管主体台账、巡查监测记录和网格化管理情况,现场指导检测员规范使用检测仪器,询问监管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在茶陵县芙蓉生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茶陵县林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重点查阅农产品生产记录、用药档案、自律检测、产品追溯标识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现场查看网格化管理责任牌,询问主体对“三年行动”知晓情况;在腰潞镇牛蛙养殖场,详细检查和了解生产记录、用药档案及销售情况,规范指导生产管理行为和排除隐患问题;在茶陵县民丰农资营销中心和利民畜牧水产兽药门店,检查组对经营主体的进出货台账、农药管理系统应用、药品分类、限用药实名制购买记录等都进行了重点检查;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城西农贸集市,了解制度管控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检测中心不断提升检测,强化监测手段,聚焦重点问题,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检查组一行对茶陵县“三年行动”工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宣传培训、监测执法以及落实“三个责任”等方面给予了肯定,同时要求县级部门要深入推进“三年行动”,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聚焦13项问题强化监管巡查和监测执法,乡镇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开展网格化监管,把工作落细、落深、落实。(供稿: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曾娜 )
检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
巡查乡镇网格化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农资经营门店
检查组在重点监测产品(韭菜)生产基地
原文链接:http://nyncj.zhuzhou.gov.cn/c16387/20220520/i18617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