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部署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农机安全生产作为扬州市安全生产29个重点行业领域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全市乡村振兴考核范畴,每年给予专项资金扶持,2020年以来全市未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2021年底,扬州市所辖6个县(市、区)已全部创成省级以上“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实现全覆盖。为巩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争取将扬州市创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10月14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一是全力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县、镇两级政府对属地农机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大力推广农机安全监管“柳堡模式”。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农业农村、应急、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职责。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者(主体)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是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牌证管理。深入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将农机安全监管纳入市域治理网格化监管内容。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机具、重点对象,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加强农机安全执法能力建设,打造一支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业务过硬、为民服务的农机安全执法队伍。着力提高农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农机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十四五”期间市级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市。
三是进一步夯实农机安全监管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公安、应急、交通、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加强队伍建设,实施“主体在县、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至村(社区)”的农机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农机监管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zwyw/202210/20472c27fa954d7390c3fd81163eac3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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