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创新“123工作机制”,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时间:2024-12-31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专项集中整治以来,永安市聚焦农村“三资”管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创新推广“123工作机制”。
建立一套制度。先后出台《加强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通知》《永安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文件8份,用制度管常管长,促长效长治。
创建两个平台。一是创新“农村产权阳光交易平台”,成立以来,累计成交59个农村产权标的,总成交额2521.9万元,实现溢价增收和节约资金172.7万元,推动村集体资产在阳光下流转,保障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二是筑牢“乡镇村招投标监督管理服务平台”。各乡镇(街道)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服务中心,依法依规组织村集体限额以上资产资源流转交易招投标等行为,筑牢廉洁底线。
强化三项保障。一是联动监督保障。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常态化检查监督机制,整治期间开展各项检查200余个村次。二是能力提升保障。永安市纪委监委、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建立分级培训机制。今年以来组织“三资”管理线上线下培训班32期,累计参训1090人次,有效提升永安市“三资”管理”管理关键群体人员素质水平。三是民主监督保障。用好村集体“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机制。在村务公开栏、省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省乡村振兴监督平台上公开村财收支情况、村集体资产资源基本情况及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情况,线上线下接受群众监督。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sm_787/202412/t20241224_6597369.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