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召开“证照分离”改革培训暨“放管服”相关业务推进工作会
时间:2021-12-28 来源: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升农业农村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近日,我局召开了“证照分离”改革培训暨“放管服”相关业务推进工作会。
会议解读了《全省农业农村部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集中学习《苏州市农业农村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细化方案》,并就“江苏政务服务网”权力清单梳理及推进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农业“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群众期盼的重要举措。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通过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审批服务,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推动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顾东华副局长在培训结束后强调了四个“必须”:一是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能力建设;二是必须树牢服务理念,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必须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必须紧盯目标考核,完成工作任务。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zwyw/202112/5f8ae4069a61476f87c0a703bb30718e.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