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畜牧渔业养殖场户的疫情防控倡议书
全市广大畜牧渔业养殖场户:
当前既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也是春季动物防疫、渔业放苗的重要关口,为切实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畜产品稳定供应,特向全市畜牧渔业养殖场户发出如下倡议:
一、强化养殖主体责任担当。畜牧渔业养殖场户负责人为本场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大中型畜牧渔业养殖场应成立养殖场疫情防控小组,常态化推进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控知识宣传、防控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主动加强与行业部门、卫健部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二、开展防控知识培训。养殖企业应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为员工发放专业防疫知识宣传手册,通过企业宣传板、工作微信群、电子大屏等途径宣传疫情形势、科学防疫知识和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员工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和纠正散播谣言的行为。
三、加强人员防护管理。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严消毒、戴口罩、多通风,场内有员工宿舍和食堂的,实行封闭管理,落实体温检测、分散就餐等措施,非必要不离场;建立体温日常监测制度,落实出入消毒制度,制定外地返铜员工处理方案,入场通道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对本场饲料饲草、畜产品运输司机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返场后临时住所;对就近就业的员工要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及消毒工作,摸排近期活动情况;对外来饲料饲草、畜产品等运输人员要严格落实查看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和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疑似人员应立即隔离观察,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要求送诊。
四、加强应急储备和信息沟通。各养殖场户应足量储备饲料、疫苗、兽药等生产资料,同时积极储备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喷雾器等防疫物资;要加强与农业农村、卫健、交通等部门联系对接,了解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生产计划、调运计划,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防止出现生产资料供应中断和畜产品销售流通渠道受阻等状况。
五、强化养殖环节管控和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要加大对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食堂、宿舍等生产生活场所及通风口、空调等关键位置的消毒频次;加强畜禽舍通风换气,保持舍干燥卫生;科学使用饲料添加剂、兽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切实保障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应密切关注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动态,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全市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和本场免疫程序科学有序开展免疫工作;散养户要配合村级防疫员等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养殖场户要抓住时机,全面开展“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实消灭病原、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
疫情防控,事关社会稳定繁荣和人民生命安全,让我们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一起行动起来,构建好新冠疫情和动物疫情群防群控的坚强防线,取得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
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5日
网络编辑:孙丹
信息审核:张克勇
原文链接: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94/html/anyncjdt/gzdt/202203/645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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