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兽药)罚〔2022〕1号
时间:2022-06-08 来源: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索引号: | 011158671/2022-13982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2-06-01 |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兽药)罚〔2022〕1号 | ||||
文号: | 襄农(兽药)罚〔2022〕1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法规科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及未经职业兽医开具处方销售兽药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兽药)罚〔2022〕1号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 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王传友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违法事实 | 2022年3月14日,本机关对樊城区春风巷47号友好爱饲料经营部检查时发现,其门店货架上摆放有使用过的注册商标为“金馥康R”伊克伊维菌素注射液,冰箱内冷藏有犬四联活疫苗和鸡二联活疫苗。该门店经营者为王传友,其提供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在没有执业兽医师开具处方情况下销售兽用处方药。 | |
行政处罚依据 | 《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涉案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5月30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zcf/202206/t20220601_28214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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