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动物疫控中心督查各辖市犬类狂犬病免疫防控工作
时间:2022-09-15 来源: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积极落实《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要求,指导和督查镇江各辖市犬类狂犬病免疫行为,加强全市犬类狂犬病防疫管理,9月6日-8日,市动物疫控中心对句容、扬中和丹阳三个辖市的犬防工作开展了调研和督查。重点了解三市目前犬防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同时对几家大的犬防免疫点进行了督查,内容包括犬防室设立、门牌标识、狂犬病疫苗采购使用、冷藏冷冻设备、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犬防免疫程序、收费公示牌和免疫资料记录等。
为规范犬类狂犬病免疫行为,方便市区群众犬类狂犬病就近免疫,提高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句容、扬中和丹阳三市开展市区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也实行免疫委托方式,由符合条件要求的动物诊疗机构及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来具体实施免疫接种工作,县市级动物疫控中心负责审核、监管、统计和免疫证印发等工作。
目前,犬类狂犬病免疫委托单位数量,句容市5家,扬中市6家,丹阳市15家,所处位置基本实现市区全覆盖。督查过程中发现,对照犬防工作要求,大部分工作完成较好,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各地将会及时整改和完善。扬中市和丹阳市动物疫控中心已实现犬防工作全监管,但句容市还存在非犬类狂犬病免疫委托单位实施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的问题,这直接影响了犬防的免疫质量和统计工作。市动物疫控中心姚主任明确要求:狂犬病是二类动物疫病,是我国法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各地要认真做好犬类狂犬病防控,使我们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原文链接:http://snyncj.zhenjiang.gov.cn/nyncj/bmdt/202209/e3e9efeb1f664703a94d11c7dea25f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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