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编委办联合印发《淮安市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动物疫病防控坚持“积极防御、主动治理、人病兽防、关口前移”、植物疫病防控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分类管理、科技支撑、绿色防控”的总体思路,对于促进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编制背景
动植物(含水生动物,下同)疫病防控体系事关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切实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全市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根据《农业农村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人发〔2022〕1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苏农人〔202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具有显著的专业性、公益性、兜底性,必须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防,理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制机制,明确机构定位,提升专业能力,夯实基层根基,确保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一)理顺职能职责。全面落实基层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控指导、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职责。
(二)健全防控机构。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提高履职整体效能。
(三)充实队伍力量。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综合考虑畜禽养殖数量、养殖密度、农作物种植面积、病虫害发生种类、防控指导区域面积、诊疗机构数量、屠宰企业和无害化处理企业数量等因素,加强动物防疫检疫、植物保护工作力量。
(四)完善工作机制。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防治农业动植物疫病指挥部作用,加强与卫生健康、林业、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海关等成员单位协作,开展人兽共患病、动植物疫病联防联控,强化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五)提升专业能力。要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人才储备,提高中高级职称比例。做好基层动植物防疫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每3年轮训一次。要将职务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向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基层动植物防疫人员倾斜。
关联阅读:淮农发〔2022〕145号-淮安市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an.gov.cn/col/12166_337274/art/16725024/1672824382996VVAVyWG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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