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春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有效防范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及人畜共患病的发生,保障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2月20日,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同意,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自3月1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统一实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一要全面实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行动。严格按照《廊坊市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和《2023年廊坊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计划》的要求,扎实开展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集中免疫,统筹做好狂犬病、鸡新城疫以及人畜共患病、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免疫工作。同时加强做好疫情监测预警、检疫监管执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消毒灭源、活禽市场监管、兽医生物安全管理和疫情应急准备等工作。二要切实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精准防控。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和省、市防控策略,严格疫情报告与处置;积极推动创建非洲猪瘟防控示范县,推进非洲猪瘟防控标准化场提档升级、规范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密罐式管理,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及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环节监督抽检;严格落实分区防控,坚持全链条精准防控、全程依法监管,全面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调运监管,严防疫情发生。三要全力保障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控政策,切实加强领导,构建防疫责任体系,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落实防疫保障经费,强化防疫督导检查,保障防疫安全与物资供应,严格防控成效评价,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原文链接:http://nyncj.lf.gov.cn/lf/2023/nyxx_2_02/27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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