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召开农业设施物权登记暨乡村振兴政银企对接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拓宽农业融资渠道,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需求,7月26日,锦州市农业设施物权登记暨乡村振兴政银企对接工作会议成功举行。
会上,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谷钰同志解读了《锦州市农业设施物权登记管理办法》,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行长齐东伟同志作了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发挥物权增信功能,助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讲话;省联社驻锦州服务处党委书记、主任刘煜煌同志作了携手共进、同向而行,助力锦州设施农业焕发新活力讲话;凌海市、义县、锦州市农商银行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北镇市常兴鸿远葡萄生产专业合作社做了典型介绍;市农业农村局与省联社驻锦州服务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举行了农业设施物权登记颁证和授信签约等仪式;副市长蒋立新同志对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设施物权登记工作提出了要求。
我市有约1.25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了设施农业大棚、畜禽养殖舍等生产配套设施。但由于缺乏明晰产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守着资产,却融不了资。开展农业设施物权登记,为农业设施赋予财产权能,对于有效激活农村生产要素,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拓宽农业融资渠道,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需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截至目前,已在我市农业设施物权登记系统申请13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审核通过47家,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金额3795万元,授信3500余万元。
会议指出,开展农业设施物权登记抵押贷款,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创新举措,也是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破解农业设施“产权不清”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抵押难”等问题的重要途径。
会议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农业设施物权登记工作,确保农业设施物权登记工作取得实效;要常态化开展金融供需对接活动,确保符合条件的农业设施“能登记”、物权证“能抵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与金融机构要更加紧密合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全力做好与金融机构的协作配合,规范颁证程序,搞好贷款服务,更要聚焦乡村产业振兴、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金融助力新机制、新模式;金融机构在做好农业设施物权登记抵押贷款的同时,要围绕我市粮食、畜禽、蔬菜、水果、海参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为涉农业务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构建“产融促农”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我市特色农产品发展及品牌打造。
下一步,我市将锚定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市的目标,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活动,有效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助力产业发展,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蓄动能,奋力打造出在全省有影响有地位的农村金融改革“锦州样板”。
原文链接:http://nyncj.jz.gov.cn/info/1003/70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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