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渔港监督局来扬调研指导内陆渔业港监船检工作
时间:2023-08-20 来源: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8月15日,江苏渔港监督局副局长冯均健一行来扬指导内陆渔业港监船检工作,指导组分别赴高邮市、宝应县检查了内陆渔船检验和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汪爱智陪同检查,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指导组实地检查了高邮市龙虬镇、宝应县望直港镇渔船集中停泊点,随机对河边停靠的渔船进行登船检查,查看了渔船救生、灭火设备是否配备,渔船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捕捞证书、船员证书等是否齐全且是否在有效期内,年度船检是否及时开展。
随后召开座谈会,指导组抽检了部分渔船检验、船员管理档案,按照从申请到办理再到完结的全过程留痕原则,对各档案进行一一审查。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就港监船检职能划转后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作汇报,对我市当前港监船检工作存在问题向指导组咨询并提出相关建议。
指导组一致认为高邮、宝应两地渔港监督、渔船检验工作开展扎实,尤其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冯均健表示,扬州内陆渔业港监船检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共同承担,在省内较为特殊,两部门要厘清权责清单,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工作对接,细致严谨完成好渔船检验和档案管理工作。他表示,会充分听取我市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内陆渔业港监船检工作业务指导及专业培训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与省渔港监督局进行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补齐短板弱项,抓实抓细抓好我市内陆渔业港监船检工作。(渔政监督管理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zwyw/202308/0877bc823cd34719a65a6b16e7a59eed.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