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综合类十强)  您好,欢迎来到农名工调研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农民工调研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延长“国三”农机产品补贴申请办理时限的通知

时间:2023-09-17 来源: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皖农机函〔2023〕619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中国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要求。我厅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柴油农业机械执行国四排放标准的通告》,规定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近期,根据各市反馈,部分购机者在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目前尚未办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为充分保障购机者利益,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有关要求,现决定将上述产品的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组织所辖县(市、区)认真摸排,严格核验,确保政策宣传到位,规范引导购机者在延长时限内应录尽录。请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根据销售记录,积极督促指导购机者及时申请,购机者逾期未申请补贴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bozhou.gov.cn/News/show/61603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农民工调研网 nmgdy.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