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培训工作
时间:2023-11-04 来源: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有力促进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10月19日~20日,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锦州市植物保护中心)组织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培训。
培训特邀省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孙军、沈阳农业大学教授耿黎、铁岭县现代农业中心副主任史新文等专家学者授课,为参训人员解读最新的“三农”政策,讲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规范及注意事项;以省内外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从思想上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在扶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应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农经股股长、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共150余人参加培训。
原文链接:http://nyncj.jz.gov.cn/info/1003/733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