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黑龙江省农村能源领域专家组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快我省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提升农村能源行业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农村能源绿色转型、节能减排降碳等领域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作用,推动农村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向全省征集农村能源领域专家人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记录。
3.主要从事农村能源领域研究实践,熟悉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等相关技术,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产业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等。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氢能、储能等)、节能降碳,能源管理与政策研究、农村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等。
4.推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本行业各级推广部门、相关设备生产或应用企业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累计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证书。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能够胜任农村能源及节能相关领域咨询、评估论证、行业调研、技术服务、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6.自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积极参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农村能源方面的工作。
二、相关流程
1.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黑龙江省农村能源领域专家推荐表》(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
2.审核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推荐。
3.遴选确认。省农村能源总站组成遴选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遴选,通过遴选的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成专家组,并通知申请人。
三、材料报送
专家推荐为无纸化流程,无需递交纸质材料。申请人或推荐单位可将《黑龙江省农村能源领域专家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PDF)发送至邮箱sncnyzzxjk@163.com,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24:00前,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联 系 人:任家慧,潘晶婷
联系方式:18746339978,13904608384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3号楼
附件:黑龙江省农村能源领域专家推荐表
黑龙江省农村能源总站
2025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425/202507/c00_318571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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