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有了“身份证”,权益保障才安心
时间:2025-12-1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李大姐家的承包地和邻居张大哥的地挨在一起,去年修水渠时地界被冲模糊了,两人为半米多地吵得面红耳赤。村调解委员来调解时,让两人拿出土地权属证书,证书上的四至界限标得清清楚楚,一看就知道争议地是李大姐的。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说的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权属受法律保护,没人能随便侵犯。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调研中发现,没办权属证书的土地最容易起纠纷。北方某村有两户人家,因为一块老宅地基争执了十年,都说是自家的,可谁也拿不出证据。后来土地部门开展确权登记,通过查阅老档案、实地测量,最终给其中一户办了证书,纠纷才算彻底解决。“土地证书就是土地的‘身份证’,有了它,腰杆都硬。”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土地确权宣传会上反复说。
以前村里不少人觉得“地在那儿跑不了,办不办证无所谓”,直到有户人家的宅基地被误划进项目用地,因为有权属证书,最终拿到了合理补偿;而另一户没办证的,只能反复扯皮。现在大家都主动去镇里办证书,镇土地所还上门服务,现场测量、收集资料。李大姐说:“有了这本证,再不用担心地界纠纷,就算以后流转土地,也能明明白白交易。”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提醒,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要是对自家土地权属有疑问,随时能去土地部门查。“办了证、登了记,土地权益才有法律‘靠山’,咱农民才能安心种好地。”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招募乡村振兴调查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