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注意!这5类强拆全违法,大胆维权要赔偿
时间:2026-01-21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不少养殖户遭遇“以耕地、环保、卫星拍片”等名义的突击强拆,栏舍被推、财产受损,苦不堪言。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告诉大家,法律早已划定明确红线,这五类强拆行为均属违法,养殖户可大胆维权、索要赔偿!
一、一般耕地养殖,备案即合法。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建养殖场,但一般耕地建场,只需按规定向乡镇政府备案、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无需建设用地指标,不能直接认定为违建强拆。
二、环保整改,严禁“一刀切”关停。新《畜牧法》规定,粪污处理未达标的养殖场,执法部门须先下达整改通知,给予3-6个月整改期,整改合格即可正常养殖,不得直接关停。
三、卫片图斑,不能当强拆依据。卫星图斑仅为线索,执法机关必须实地核查、认定性质并书面告知养殖户,养殖户有权申辩,仅凭图片就强拆属程序违法,可复议索赔。
四、禁养区划定,不能随意扩大。仅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法定区域为禁养区,划定前须公开征求意见,擅自扩大禁养范围的,养殖户可起诉撤销。
五、拆迁必须先补偿。确需拆除的,须按《土地管理法》支付建筑成本、设备搬迁费、停产损失费等,签订补偿协议后再拆除,未补先拆属违法,可申请国家赔偿。
遇上述情况,务必第一时间留存证件、通知、照片、票据等证据,遭遇强拆立即拨打12345或110报警。若有强拆维权、补偿协商、合规养殖备案等法律问题,均可联系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专业团队为你撑腰!
【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三农调查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