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为何不怕打官司?
时间:2026-01-26 来源: 住建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在工程建设领域,不少分包商、中小企业遭遇总包单位(尤其是央国企)拖欠款项时,即便权益受损,也常因“告不赢”的顾虑不敢维权。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提醒,这种“告不赢”的错觉,并非法律不公,而是总包单位利用多重壁垒拖延维权!其实法律早已为弱势群体撑腰,打破幻觉才能依法维权。
总包单位的“底气”源于四道隐形壁垒:一是利息黑洞,调解时只认本金,拖延越久资金沉淀收益越高,利息反倒成了额外利润;二是流程游戏,内部法务加外聘律师双线应对,官司对其而言只是例行公事;三是隐形黑名单,分包商一旦起诉,便会被标注“高风险”,后续投标直接被淘汰,赢了官司丢了饭碗;四是零成本执行,法院判决款项由财政账户直接划转,无个人财产追责。
法律并非没有约束力。《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明确,逾期支付款项必须支付利息;拖欠工程款纳入失信惩戒。最高法去年专项整治国企“无财产可供执行”问题,通过冻结预算、扣减奖金等方式追责到具体人。
维权关键在举证,合同、结算单、验收报告、催款函缺一不可,起诉时同步申请诉前保全,冻结对方监管账户,就能打破“拖字诀”。若你遭遇工程款拖欠、维权被刁难、投标被打压等法律问题,可随时联系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专业团队为你保驾护航。
【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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