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开展第二周期检验机构考核评审
时间:2021-07-15 来源:通辽市农牧局
作者:佚名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现场考评工作的函”要求,由自治区农牧厅种业管理处王刚副处长一行4人组成的考评组,于6月7日—9日对“通辽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进行了现场考评。
“通辽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2010年10月通过农业部考核取得资质,检验机构资质有效期五年,授权承担通辽地区农作物种子的扦样、净度、水分、发芽率、纯度等7个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2015年12月通过首次复查评审,此次是第二周期的考核评审。
1、体系文件运行情况考核。
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及《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准则》的有关规定,考评小组对“通辽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的技术能力、仪器设备和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进行了现场审核,重点核实了申请材料描述与实际执行情况是否相符,机构运行情况以及获得资质以后检验报告形成过程的规范程度等方面。考评组对照管理体系核查表,采取听、看、查、问等方式,对中心进行了全面评审。重点查阅了人员档案、仪器设备档案、样品管理档案、检验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2、现场考评。
考评组通过询问检验员,观察从检验样品接收、传递、检测到检验报告形成的全部过程。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与中心全体人员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中心各岗位人员体系文件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的理解掌握程度,现场考核授权签字人,确认了中心申请检验项目范围。
通过现场考核,考评组一致认为,通辽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能力基本满足了质量体系文件要求。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zzgl/2021-06/10/content_7af507fb636c4490927512f04d8178c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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