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强化“探头”作用 积极推进二级机构监管完善
时间:2021-07-15 来源: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场里的苗木销售及疫木采伐销售有流程图,具体步骤、方法举措已用流程图的形式固化……”市国有林发展中心下属某国有林场负责人谈道。
如何加强对二级单位的监督一直是派驻监督关注的重难点。去年以来,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勤走访”“勤督促”“勤抽查”等举措,积极发挥“探头”作用,努力推进农、林、水系统二级单位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勤走访,加强与单位党组沟通交流。通过定期走访、驻局办公、联系会议等制度,纪检监察组长经常与单位党组交流研判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同时,要求驻在单位认真排查二级机构廉政建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风险防控。
勤督促,强化规章制度落实落细。围绕党的建设、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采购销售、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教训,督促单位逐步建立重大事项报告、财务核算中心和督查常态化三项“问题发现机制”,确保制度在末端落实上,环环相扣、时时可控。
勤抽查,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针对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专项经费使用、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公款接待、餐饮浪费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防治,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严处,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原文链接:http://nyncj.chuzhou.gov.cn/czsjwzsnyncjjjjcz/gzdt/1104175887.html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