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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15 来源: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索引号:011158671/2021-06643分类: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标准
发布机构: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日期:2021-03-26
标题: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主题词:
生效时间:终止时间:来源:法规科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相关科室,市综合执法支队:

  现将《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6日

  

  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而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是其中重要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推动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现根据全国、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优化农资市场秩序,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突出专项治理,狠抓大要案件查处,通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端掉一批假劣农资窝点,曝光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持续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确保全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而引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等重点领域,开展农资打假春季、秋季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品种

  种子:以种子质量安全为主导,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质量提升。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要求备案等行为。全面落实源头治理,以追溯倒逼规范经营。

  农药: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农药市场秩序。

  肥料:严格规范肥料登记备案管理,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掺混肥料、水溶肥料和微生物肥料等产品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兽药:严格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人药兽用、兽药产品为赋二维码或二维码无追溯信息等违法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农机: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农机质量调查工作,做好农机监理宣传与服务性工作,促进农机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提升。做好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农机产品的处理工作。

  渔具鱼饵:根据《渔业法》相关规定,加大对农贸市场销售电力捕鱼设备和地笼、围(拦)网等违规渔具的查处力度,对销售有毒性鱼饵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对汉江襄阳段禁捕工作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重点防范违规渔具再次泛滥抬头,保持对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抓住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全程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促进农资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专项治理。根据农时季节和农资生产经营特点,组织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多种途径,主动查找问题隐患,对问题隐患多的地方和市场主体及时整改和查处。坚决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和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推动解决目前农资主体太多、质量不优和门槛过低的问题。

  (二)狠抓执法办案。严厉查处各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坚决杜绝零办案现象。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符合立案标准的要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同时更加重视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网络平台的协作配合,线上线下联合行动,坚决查处网上销售假劣农资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两法”衔接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农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培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积极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四)推动诚信建设。发挥信用管理在农资打假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使信用约束与引导成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手段。结合日常巡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群众评议等情况,逐步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探索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化经营”门店建设、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落实诚信责任,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我约束。

  (五)推进社会共治。强化投诉举报制度,公布农资打假举报热线和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推动社会共治。针对假劣农资投诉举报问题,建立完善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快速处置机制,做到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会商研判、系统处置,防范出现重大问题,把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将农资打假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农资打假合力。保障执法工作装备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按照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有关要求,对标对表,按时、保质完成好农资打假各项目标任务。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助推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报送、案件信息公开等基础性工作。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树立文明执法理念,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农资打假和案件处理等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农资打假统计报告。请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及时统计有关数据,总结工作成效和下一步打算,按照方案要求,报送至襄阳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联系电话:0710-3018534,邮箱:xfnwfgk@163.com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qtzdgknr/tzgg/202103/t20210326_24292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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