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阳澄湖大队在行动!
时间:2021-07-17 来源: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6月22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阳澄湖大队联合昆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昆山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在阳澄湖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1名,执法艇5艘,各单位于当晚9点在阳澄东湖费尔蒙酒店外水域集合,由南向北对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检查,未发现违法捕捞行为。
6月23日晚上七点,支队阳澄湖大队联合唯亭街道开展阳澄湖水域“四清四无”专项整治行动,对阳澄东湖小西湖水域进行巡逻执法,出动执法人员18名、执法艇3艘。此次检查发现2艘未标示船号、船籍港的钓鱼船只,当事人现场无法出示船舶相关证件,涉嫌驾驶“三无船舶”。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并暂扣其船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联合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遇到许多热心市民现场咨询垂钓问题。大队执法人员认真解答,并积极宣传长江“十年禁渔”的相关政策,公布阳澄湖违法举报电话,呼吁大家共同守护阳澄湖。现场群众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垂钓,一旦发现违法捕捞行为,将积极举报。
在今后的工作中,支队阳澄湖大队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水务、海事等涉水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常态化组织联合执法巡查,保障湖区执法的威慑力和全覆盖。同时将积极做好长江“十年禁捕”宣传工作,鼓励热心市民代表和志愿者参与普法宣传活动。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fzzfjs/202106/6147fa6df26f4d4baf7b604470a6606a.shtml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