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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防疫,保生产——水产养殖注意事项

时间:2021-08-03 来源: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近日来,南京疫情传播链波及多个省市,各省疫情防控措施日益严谨,为避免新一波疫情对我市水产养殖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供广大养殖户参考。

  一、人员防护与安全工作

  1、加强人员防护。各养殖单位、养殖户要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规定,增强自我防控意识,生产期间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外来人员经测温、亮码、消毒后,方可进入养殖场地。

  2、实施场地消毒。使用生石灰、氯制剂等药物对生产操作场地、生产工具、运输车辆等进行消毒,并认真做好记录。

  3、加强安全检查。定期对投饲机、增氧机、水泵、电线等养殖设施进行检查,重要场所设置警示标识牌,排查安全生产风险。

  4、做好应急预案。做好大风、强降雨等灾害防范应急预案,落实防灾措施。

  二、水产养殖注意事项

  1、加强水质调控。高温季节鱼类摄食量增大,排泄物及残饵同步增多,应注意水质调节,保持水质“肥、活、嫩、爽”。

  2、加强病害防控。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病害防控工作,定期消毒,另可拌饲中草药制剂、免疫多维等增加鱼体自身免疫力。

  3、科学增加供氧。根据天气状况适时打开增氧机,有助于水质培育和病害预防。增氧机遵循“三开两不开”原则,即晴天中午开,阴天次日清晨开,连绵阴雨半夜开;傍晚不开,阴天中午不开。

  4、加强健康护理。作业过程中尽量减少与不明人员接触,作业完成后及时洗漱消毒,注意自身安全及卫生防护,保证人身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j.qz.gov.cn/art/2021/8/3/art_1594289_58940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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