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畜牧兽医站宣贯《动物防疫法》
时间:2021-08-04 来源: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已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动物防疫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灌农发﹝2021﹞158号)文件,灌南县畜牧兽医站对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7月20日至28日活动期间,开展在职人员座谈会1次,通过集中培训、研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贯培训1期,共24人次参加培训;在qq、微信等工作群上传学习资料,以便于在线学习;将《关于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倡议书》贴在公告栏,同时在办公楼、物资储备库、主干道等悬挂横幅6条,拓宽宣传覆盖面。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xqdt/content/0c28083f-a729-4c69-9570-dbe593650960.html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