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试点进展:昆山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昆山加强工作保障推进改革)
时间:2021-11-03 来源: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2020年,昆山市积极申报和争取,成功获批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按照改革方案,昆山全面加强工作保障,开启宅基地改革新篇章。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改革试点。成立由昆山市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市委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26家市级机关和各区镇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的昆山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各区镇同步成立镇级宅改领导小组;制定《昆山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昆山市市级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会商机制。二是明确改革试点任务。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昆山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改革试点的9大项29小项试验任务和每项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三是坚持部门多点合力。组建昆山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班,从昆山市农业农村、资源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专职开展工作;建立宅基地管理联审联办机制和改革工作协调机制,以农房办为基础落实区镇主责。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cxrhfz/202110/58a6790233454464a205644fd2b00faa.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