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检中心:组织开展全市绿色食品年检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15时46分作者:杨平 柯培新来源:市农检中心
时间:2021-12-22 来源: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切实加强我市绿色食品证后监管,确保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和品牌信誉,市农检中心抽调专人成立检查组,自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先后深入汉滨天瑞塬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东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紫阳秦巴紫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石泉正兴有机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岚皋宏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白河希望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旬阳县国兴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1家绿色食品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年度检查工作,所在县区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根据《绿色食品年度检查工作规范》及相关规定,检查组每到一处,通过采取听汇报、座谈交流、查阅生产记录、查看投入品库房、查看周边产地环境、走访周边农户等形式,对21家个绿色食品企业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投入品管理、生产原料采购、绿色标志规范使用、标志使用费缴纳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企业在绿色食品质量控制、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用标等方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少数绿色食品企业在投入品使用、生产经营、生产记录档案管理、标志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组织开展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是全面加强对绿色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县区属地监管职责、生产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和品牌知名度,促进全市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为做好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市农检中心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年检的范围、内容、时间节点均做出了具体要求和统筹安排,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达到了预期效果,切实维护了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原文链接:https://nyj.ankang.gov.cn/Content-234269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