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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走就没补偿?别傻了!这3类人必须拿全款,不给就违法

时间:2026-01-21 来源: 乡村振兴调研编辑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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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们,家里遇到土地拆迁,是不是常被一句话堵回来:“你户口都迁走了,哪还有补偿?” 不少外出务工、升学、外嫁的人,就这么被轻飘飘剥夺了补偿权益。可这话根本站不住脚,纯属欺负老百姓不懂法!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就给大家说透:户口迁出绝不等于补偿清零,这3类人就算户口不在村,拆迁也必须拿全款,不给就是违法,咱们有法律撑腰!

一、外出务工人员:落户城镇,补偿也不能少

很多人为了生计进城务工,甚至落户城镇,老家承包地还在,拆迁时却被说“户口不在,没补偿”。这明显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简单说,只要你的承包地没被村里收回,不管户口迁到哪,土地拆迁的补偿款都得足额发给你。不能因为你在城里安家,就剥夺你对老家土地的合法权益。

二、高校学子:升学迁户,原籍权益不变

考上大学把户口迁到学校,是很多农村学子的经历,可老家拆迁时,不少家庭被通知“孩子户口不在,没有补偿份额”。这也是忽悠人的说法!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590号令)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会对房屋权属、区位等情况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公示确认。高校学子升学迁户属于临时户口迁移,本质还是原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未丧失对老家房屋、土地的权益,理应享有同等拆迁补偿待遇。

三、外嫁女:婆家无地,娘家补偿有份

外嫁女的补偿问题最容易起纠纷,很多村里默认“外嫁女户口迁走,就不能分补偿”,这严重侵犯妇女权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结婚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只要外嫁女在婆家没有分到新的土地,也没有享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就算户口迁出娘家,娘家这边的土地拆迁补偿,也必须把她纳入分配名单,和其他村民享有同等份额。湖南长沙就有外嫁女通过法律途径,成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33万余元补偿款,这就是最好的例子。

四、维权提醒:遇到不公,这样讨回公道

如果再有人拿“户口迁走”当借口,克扣或拒绝发放补偿款,别忍气吞声,按这两步做:

1. 留好证据:保存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证、户口迁移证明、婆家无地证明等材料,同时记录好和村委会、拆迁方的沟通录音、书面回复,证明自己符合补偿条件。

2. 依法维权:先向乡镇政府反映情况,要求督促村里依法发放补偿;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上述法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还能申请法律援助。

拆迁补偿的核心是保障权益,不是看户口在哪。乡村振兴既要公平推进,更要守住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不管是务工者、学子还是外嫁女,都不该被户口“卡”住补偿。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况?欢迎在评论区聊聊,点赞收藏,转给有需要的老乡,让大家都能守住自己的应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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