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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04-08 来源:通辽市农牧局 作者:佚名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春季是农机作业活动的高峰期,为确保春耕农机安全生产,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农牧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旗县市区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推进责任落实的机制,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组织开展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检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农机安全属地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

  各旗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本旗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明确领导责任、行业管理人员责任和执法监管人员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要稳定监管机构,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人力、经费、设备保障,持之以恒抓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从3月末开始至6月初结束。采取深入农机作业现场、农机停放场所实地检查方式。

  四、检查内容和重点工作

  (一)深入检查指导,落实责任主体。重点检查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化服务组织、农机户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有安全生产制度、是否与驾驶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有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是否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台账、使用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注册并定期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是否持有有效的驾驶证、是否对农牧业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操作教育等。

  (二)认真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各旗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组织执法检查人员,深入到农田作业现场、农机库棚等农机停放场所,全面排查农机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工作要杜绝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检查排查质量,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防范于未然目的。对检查排查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督促整改,能够当场整改的做到立查立改,需要一定时间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正在作业的拖拉机等农牧业机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督促机主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作业。

  (三)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市、县两级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监督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农机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遵守法规意识。要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和转移为重点,严厉打击饮酒驾车、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伪造、变造牌证和检验标志、逾期未检验、擅自拼装改装农牧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各旗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和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积极配合本级公安交警部门,对农业机械通行量较大的农村牧区路段农机安全开展联合检查,配合做好农村机耕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行为,推动农业机械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和农村牧区道路上通行安全。

  (五)加强农机牌证管理和安全检验。各旗县市区农牧部门要稳定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依法依规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和安全检查工作,不断提高农机登记率和安全检验率。要开展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情况执法检查,认真排查达到报废条件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对应当依法注册登记而未登记未申办号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责令其所有人按照相关法规规定限期进行注册登记并申办号牌;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责令其限期完成检验;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应当书面告知其所有人。

  (六)广泛宣传落实,营造良好氛围。各旗县市区要采取现场宣讲,开设讲堂,集中培训,发放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农机安全手册以及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多种形式,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介,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结合农机安全监督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和驾驶证办理,向农机户、农机手深入宣传讲解农机安全知识、农牧机安全操作规范,以剖析讲解农机事故案例为切入点,对农机户农机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机主、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遵守安全生产规程,营造农机安全生产平稳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做好事故应急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各旗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及时稳妥做好农机事故受理、责任认定和调解处理工作。各地要根据天气变化、灾害天气情况,及时发布农机安全预警信息,指导农机户、农机手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农机作业安全。要加强农机安全应急值班值守,公开值班电话,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和农机事故报告等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2022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xzfgui/2022-03/30/content_37756114b8e84d47a139bc992d8fdda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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